工會
各部門介紹
是黨委領導下的職工自愿結合的群眾組織。
1. 負責組織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、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;
2. 負責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,保障職工福利,服務職工群眾;
3. 負責開展困難幫扶、送溫暖、關愛互助工作;
4. 負責組織開展群眾性工作,調動職工積極性;
5. 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傳;
6. 負責工會組織建設,健全民主制度;
7. 行使職代會日常工作職能,落實職代會各項決議;
8. 負責工會會費收繳、管理和使用;
9. 黨組織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