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處
各部門介紹
1. 承擔研究生教育工作發展規劃、制度的制定和修訂工作;
2. 在院校研究生院、教務處的統一組織下,落實教學工作委員會決議,負責我所相關學科建設與評估、研究生及本科生課程建設、導師隊伍建設及教育教學工作;
3. 負責我所研究生招生、培養、學位、就業、派遣等環節的規劃與組織實施;
4. 負責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、行為規范管理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;
5. 負責研究所學位評定分委會和教學工作委員會日常組織管理工作;
6. 負責我所在籍研究生的獎助學金、學籍、檔案、研究生宿舍分配和管理等工作;
7. 負責協調課題組聯合培養研究生、院外研發機構研究生以及進修生的日常管理工作;
8. 配合人事處和合作導師做好博士后的培養和管理工作;
9. 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。